測試方案:
手機中裝入一張遼寧移動神州行SIM卡,放在家里寫字臺的同一個位置上,晝夜連續(xù)開機,每天除了閱讀和刪除一兩條廣告短信之外沒有任何鍵盤操作,當(dāng)然也沒有電話打入和打出。
測試機器:
NOKIA7110,07年3月2日購買的二手機
測試電池:
甲:BMS-2S,標準型900毫安時鎳氫電池,MADE BY NOKIA,98年2月購買NOKIA5110時標配(隨5110使用至03年12月2日5110被盜[當(dāng)時隨5110被盜的是剛買幾個月的飛毛腿SL6110A型1000毫安時鋰離子電池],之后每三個月用座沖給它充電一次并自然放電)
乙:BMS-2S,標準型900毫安時鎳氫電池,MADE BY NOKIA,98年2月購買NOKIA5110時選配(隨5110使用至03年12月2日5110被盜[當(dāng)時隨5110被盜的是剛買幾個月的飛毛腿1050毫安時鋰離子電池],之后每三個月用座沖給它充電一次并自然放電)
丙:BLS-2,超薄型900毫安時鋰離子電池,MADE IN JAPAN,07年3月2日購買二手7110時“標配”
。猴w毛腿SM-5110AH,900毫安時鎳氫電池,飛毛腿公司2005年3月28日生產(chǎn),07年3月2日購買二手7110時“選配”
測試充電器:
康捷牌KJW-98I智能微型燈顯充電器(For 諾基亞6110 5110),98年2月購買5110時選配
充電時間:
甲:19小時18分鐘
乙:12小時30分鐘
丙:11小時39分鐘
。20小時2分鐘
待機時間:
甲:52小時49分鐘(03年使用該電池在相同充電時間、相同測試條件下對5110手機作待機時間測試的結(jié)果是待機80小時32分鐘)
乙:70小時10分鐘(03年使用該電池在相同充電時間、相同測試條件下對5110手機作待機時間測試的結(jié)果是待機103小時48分鐘)
丙:54小時35分鐘
。55小時10分鐘
測試小結(jié):
1.同樣是900毫安時的電池,使7110的待機時間從52小時49分鐘到70小時10分鐘不等,即使是同一天購買的同一型號的甲、乙兩塊電池表現(xiàn)也有顯著差異。
2.七格電量在持續(xù)時長上并不是均勻分配的。比如使用丙電池時倒數(shù)第三格電的持續(xù)時長僅有15分鐘,而倒數(shù)第一格電則長達24小時10分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