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蘋果和唯冠兩家公司為了大陸的iPad商標擁有權(quán)撕破了臉皮,蘋果聲稱自己早在09年就已經(jīng)購得了iPad商標在國內(nèi)的擁有權(quán),而唯冠稱蘋果只購買了臺灣唯冠公司在臺灣的iPad所有權(quán),而并沒有購買iPad在大陸的購買權(quán),兩家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,打的可謂是不可開交。近日,國外網(wǎng)站曝光了當年蘋果公司購買唯冠公司iPad商標的文件。
文件是由唯冠法律部處長麥世宏簽署的
郵件中清楚的指出唯冠商標歸屬于唯冠臺灣公司
在兩個公司來往的郵件中,可以清楚地看到,iPad這個商標是屬于唯冠臺灣公司的,但為什么商標都賣了還要打官司,為什么打官司的不是唯冠臺灣而是唯冠深圳呢?近日,唯冠深圳專門為此事召開了記者發(fā)布會,聲稱自己被蘋果騙了,自己是受害者,要維權(quán)打底。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?請您接著看。